关于对医保参保困难患者救助项目拟救助对象的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6-06-15 08:18:28 浏览:383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扎实做好人道救助工作,经医保参保困难患者救助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拟对收到的2名困难群众给予人道救助。现将拟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红十字会如实反映。电话:0563-4110996 电子邮箱:nghszh@163.com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原因

拟救助金额(元)

1

刘*荣

女

西津街道城北社区

因病致困

2792.66

2

杨*芳

女

霞西镇石柱村

因病致困

3387

 

监督电话:0563-4112252 传真:0563-4112252 邮箱:ngh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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