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乐:中国红十字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3-10 10:50:17 浏览:985

117年前的3月10日

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诞生。

这一天,是每一个红十字人应该铭记的日子。

从这里,我们穿越历史,回望117年前中国红十字会建会的时光。

日俄战争“催生”中国红十字会

日俄战争中的难民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于战争,即众所周知的索尔弗利诺之战。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同样源于战争,即发生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

 

    1904年2月8日,日军偷袭驻守旅顺俄军,对俄国不宣而战。9日,俄国对日宣战。10日,日本正式对俄宣战。日俄战争爆发。

    日、俄两军对垒厮杀,无辜同胞惨遭荼毒,日本人所办的《盛京时报》报道,东北人民“陷于枪烟弹雨之中,死于炮林雷阵之上者数万生灵,血飞肉溅,产破家倾,父子兄弟哭于途,夫妇亲朋呼于路,痛心疾首,惨不忍闻”。

    战火燎原,“生灵涂炭,其何以堪”。清政府抱守“中立”欲救不能,传统的善会善堂,囿于一邑一地,势单力薄,有心无力。情急之下,以沈敦和为首的上海绅商登上历史舞台,奔走联络,“拟援万国红十字会例,力筹赈救北方被难民人之策”。创建红十字会提上日程。

 

“红人”沈敦和的最初尝试

 

沈敦和肖像

    沈敦和(1866—1920年),字仲礼,浙江宁波人,出身于商人之家,祖上靠经营茶叶致富,家境殷实。

    1904年3月3日,即日俄战争爆发20余天后,沈敦和、施则敬等人的努力初见成效。当日,《申报》发表《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章程并启》,同一天下午三点钟,施则敬邀集同仁在上海英租界六马路仁济善堂开会,“商议开办之法”,宣告“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成立,希望能够借此为东北难胞送去人道关怀。

    然而,多种原因导致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无法取得交战双方的认可。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一成立,就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难题。东北同胞罹难,嗷嗷待援,刻不容缓,新成立的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爱莫能助。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沈敦和等不得不改弦更张,另谋善策。

传教士李提摩太伸出援手


李提摩太肖像

    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乍看是红十字组织,却不是真正的红十字会。列强的炮口指向中国,无辜百姓遭殃,中国救济善会救助被难同胞,天经地义,况且参照红十字会人道救援规则,不分敌我,救死扶伤,参战各国求之不得。


    战争在持续,救援急如星火。上海绅商不得不抛开刚刚成立的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亟思改弦更张。为此,沈敦和拜会李提摩太,请求臂助。

    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英国传教士,1870年受英国浸礼会差会派遣来华,先后在山东、天津、山西等地传教,是有名的“中国通”。

    1902年5月至1906年7月,沈敦和担任山西大学堂督办(校长),是李提摩太的顶头上司,与他关系甚好。李提摩太热心慈善事业,1876至1879年华北大旱,他义无反顾,前往受灾最重的山西赈灾。如今有顶头上司之请,李提摩太鼎力相助。李提摩太后来回忆:“日俄战争交战的双方是日本和沙俄,战争发生地满洲的中国人遭受的苦难却最为深重。他们毫无发言权,只能听凭两国军队蹂躏。得知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一个中国道台,沈敦和前来拜访我,问我是否愿意同他一起筹集救济金,帮助满洲难民。我高兴地表示赞同。”

     沈敦和的本意是借助在沪洋人之力,联合组建一个具有国际性的红十字组织,为此他曾游说英法德美等国驻沪领事,但收效甚微。幸而李提摩太伸出援手,他的“人脉”使其左右逢源。《大公报》报道,“嗣经李提摩太从中说项,始得定议”。建会之举,迈出关键性一步。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

 万国红十字会与黎元洪合影

    1904年3月10日,即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四,建会之梦变成了现实。当日下午五时一刻,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在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集会,郑重宣布联合组建红十字会,暂名上海万国红十字支会3月17日正式定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


    为什么取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万国”,即“国际”之意,是当时的流行语汇。五国合办使诞生于上海的这一红十字组织具有了“万国”性。除此之外,中国没有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成立红十字会也非一蹴而就,只能临时抱佛脚,便宜行事。正如史书所载,“中国向无红十字会,仓猝不能成立,故用万国红十字会之名义”。取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实属无奈,情非得已。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虽为五国合办,但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因此,它的成立,同时宣告了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3月10日,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以后,即募捐筹款,设立医院,组织战地救护,并致电交战的日俄双方,要求按日内瓦公约规定,予以承认和保护。日俄战争期间,共救护、赈济、安置46.7万余人。1907年7月,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改为大清红十字会。

 

    在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应运而生的红十字会,恰似漫漫长夜中的一缕烛光, 向人们昭示:哪里有苦难哪里就有红十字会,哪里有红十字会哪里就有希望!

一路铸就辉煌

 

李德全会长(左一)在国际红十字会协会21届理事大会上发言(1950.10)

 

    1912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大清红十字会更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开始参与四年一度的国际红十字大会,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进入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投入到民族抗战救护之中。抗战胜利后,中国红十字会进入“复员”时期,工作重点也由战争救护转移到社会服务。

周恩来总理审核修改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0.8.3)

    1950年8月 ,旧中国红十字会完成改组,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选出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新理事会,李德全为会长,她是中国红十字会第一任女会长;通过了新会章,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中国红十字会实现了“新的转变,新的开始“,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应急救护培训、医疗服务、查人转信、交换战俘等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同年,国际红十字协会承认了新中国红十字会,并在 1952年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全国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首个被恢复国际合法地位的组织。

红十字卫生站急救组的卫生员学习包扎

    1951年1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全国发出通知,号召全体会员和工作人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踊跃报名参加抗美援朝医疗救护工作。到3月5日,全国18个分会报名人数已达833人。

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 给朝鲜人民军重伤员输液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任务和职责,从法律上确立了红十字组织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进入了依法建会的新阶段。这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新的里程碑。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内容更加全面,保障更加有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街头宣传

 

    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从改进治理结构、改革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加强公信力建设、加强理论研究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同时强调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的五个“必须”。“改革方案”出台后,中国红十字会将在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可以预期,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国庆70周年阅兵仪式上,“红十字”再一次向祖国和人民亮相(2019.10.1)

参考资料:[1]中国红十字报;

                 [2]《新中国成立初期 中国红十字会研究》(1949-1956)

(本文转自安徽红十字应急救护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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